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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晓松律师,自2008年起从事律师职业已逾七载,专注于劳动法服务领域。主要提供诸如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竞业限制、工伤待遇赔偿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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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解答 已解答
咨询人 工伤待遇赔偿
咨询时间 2015-07-03 10:54:55
咨询标题 单位没了,劳动者的工伤怎么办?
咨询内容 我因工作过程中不小心被机器压断了指头,就在我停工留薪休息的时间,公司破产了,没人了,老板跑了。原来和我联系的人也找不到了。我的伤找谁赔偿去?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有用啊?我只想拿到我应得的工伤赔偿。求助。
律师姓名 周晓松
回复时间 2015-08-08 17:47:50
回复内容 苏州劳动律师为您解答: 你好,你所受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运营陷于停顿,濒临倒闭,但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个人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取得工伤认定书并在伤情稳定后,可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待遇。如需律师帮助,可聘请专业劳动律师维权。 劳动监察投诉,可以促成劳动争议纠纷解决。 如需更多帮助,请致电苏州劳动律师热线1585019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