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晓松律师,自2008年起从事律师职业已逾七载,专注于劳动法服务领域。主要提供诸如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竞业限制、工伤待遇赔偿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等。

是否解答 | 已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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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 | 智者 |
咨询时间 | 2016-01-26 20:50:06 |
咨询标题 | 销售副总没签劳动合同书 |
咨询内容 | 律师你好,我2015年10月初应聘到一家公司任销售副总,到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请问我能要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吗?请问我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吗?谢谢! |
律师姓名 | 周晓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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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6-03-02 09:33:27 |
回复内容 | 您好,依据公司法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企业副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您目前的工作岗位是销售副总,是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可能需要考察您的岗位职责等。在不少地区,高管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