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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晓松律师,自2008年起从事律师职业已逾七载,专注于劳动法服务领域。主要提供诸如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竞业限制、工伤待遇赔偿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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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注意的事项

阅读:639 日期: 2015-09-08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用人单位当方解除解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具备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否则很可能被法院撤销。

二、企业HR应有适合自己公司的解除或终止劳动文本(非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格式文本)。

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具的,可能导致劳动者索赔。

四、用人单位应准备工作交接清单,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五、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涉及钱款交接,需保存好书面证据。